主旨:本府員工協談室自即日起遷移至花蓮縣衛生局健康管理中心。
說明:
一、依據縣府106年10月5日府人任字第1060190683號函辦理。
二、本協談實施對象: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三、員工協談室新址:花蓮縣衛生局健康管理中心2樓(花蓮市林森路391號,花蓮市公所斜對面)。
四、縣府已聘請專業心理師開辦員工協談服務,協談時間為每月隔週五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歡迎同仁多加利用,預約網址:http://www1.hl.gov.tw/insv/employee_ass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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