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時間
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截止115年3月16日(星期一),第2次截止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以送達國教署時間為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國教署。
提案流程
由提案人就讀學校為受理單位,分兩種方式: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其向學校性平會提案;或學生個人及學生會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提案主題處理
限教育部權責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學校性平會受理後,若屬校內權責則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則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則函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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