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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康茜甄 - 學輔處 | 2025-10-02 | 點閱數: 17

歡迎報名參加~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村里校聯合運動會

條 宗  旨:推展本校田徑運動,提高運動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條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條 主辦單位:本校學輔處。

條 承辦單位:本校學輔處體育組。

條 協辦單位:太昌派出所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本校家長委員會、本校教務處本校總務處。

條 日期與地點:114111日(星期六)於本校田徑場。

條 參加單位:社會組以村里為單位,國小組以班級為單位,幼兒園以及特教班不另分組

條 參賽資格:

  • 國小組、幼兒園及特教班組隊單位之運動員以114學年度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本校學生,設有學籍且現仍在學者為限。
  • 年齡規定:
  1. 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學籍在學之幼兒園學生為限。
  2. 特教班: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學籍在學之特教班學生為限。
  3. 低年級組: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學籍在學之一、二年級學生為限。
  4. 中年級組: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學籍在學之三、四年級學生為限。
  5. 高年級組: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學籍在學之五、六年級學生為限。
  6. 社會組:10281日(含)以前出生之太昌村、永安村、國興里及水源村居民。
  • 身體狀況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自存備查。

條 競賽分組:

  • 幼兒園綿羊班。
  • 幼兒園大象班。
  • 特殊教育班。
  • 低年級女生組。
  • 低年級男生組。
  • 中年級女生組。
  • 中年級男生組。
  • 高年級女生組。
  • 高年級男生組。
  • 社會女子組。
  • 社會男子組

條 各項競賽項目舉行比賽條件:

  • 各比賽項目註冊人數在2人(含)以下,則取消該項目。
  •     社會組各單位每項註冊以3人為限;國小組幼兒園及特教班各單位每項註冊人數不限。
  • 除幼兒園及特教班僅1項得報名外,其餘各組每位選手最多註冊參加2項(不含大隊接力)。

第十一條 競賽項目:

組別

種類

                                         

社會
男子組

田賽

1)跳遠(2)鉛球

徑賽

1100公尺(2200公尺

社會
女子組

田賽

1)跳遠(2)鉛球

徑賽

1100公尺(2200公尺

高年級男生組

田賽

1)跳遠(2)鉛球(3)壘球擲遠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200公尺(4)紅藍大隊接力

高年級女生組

田賽

1)跳遠(2)鉛球(3)壘球擲遠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200公尺(4)紅藍大隊接力

中年級男生組

田賽

1)樂樂棒球擲遠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紅藍大隊接力

中年級女生組

田賽

1)樂樂棒球擲遠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紅藍大隊接力

低年級男生組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紅藍大隊接力

低年級女生組

徑賽

160公尺(2100公尺(3)紅藍大隊接力

特教班

徑賽

160公尺障礙賽

幼兒園大象班

徑賽

160公尺(260公尺障礙賽

幼兒園綿羊班

徑賽

160公尺(260公尺障礙賽

第十二條 比賽器材規定:一律使用大會提供之器材。

     

              

社會男子組

鉛球(6kg

社會女子組

鉛球(4kg

國小男生組

鉛球(2.72kg

國小女生組

鉛球(2.72kg

第十三條 競賽秩序:由大會競賽紀錄組依據田徑規則編排之。

第十四條 獎勵:錄取各組各競賽項目前六名之運動員,頒給競賽項目獎狀,前三名之運動員,頒給獎牌。

第十五條 參加辦法:

  • img比賽規則:依據世界田徑總會(WA)2024年頒訂之最新規則。
  • 競賽制度:依據競賽規程之規定辦理。
  • 凡參加競賽各單位,應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與註冊,逾期
    不予受理。
  • 本次賽會採網路線上報名,各參賽單位請至網路報名系統
    進行報名,本次賽會報名系統網址:http://211.21.194.203/hlctf/
  • 網路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1015日(星期三)24時止,逾期網頁報名系統自動關閉不再接受報名。
  • 本活動不收取報名費用報名後除特殊原因經大會同意請假外,餘請務必確實出賽
  • 註冊時各參賽單位必須將報名網站之報名資料列印紙本,經領隊或班級導師簽名或蓋章,1141017日(日)17時前,交大會競賽紀錄組本校體育組長康茜甄老師備查。未依規定不得註冊,惟完成註冊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 單位報到:1141029日(星期三)1300起,於本校會議室辦理報到手續及領取相關資料(不另行通知)。
  • 技術會議:1141029日(星期三)1400起,於本校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 裁判會議:1141029日(星期三)1630起,於本校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
  • 各單位參賽,凡完成註冊後務須出場,不得任意棄權。

第十六條 申訴:

  • 規則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規則無明文規定時,由仲裁委員會判決之,並以其判決為終決。
  • 應由單位領隊或班級導師簽名或蓋章,以書面向裁判長或仲裁委員會提出。
  • 選手資格申訴應於比賽前提出,其他比賽上發生問題,可口頭向裁判長提出,並於競賽紀錄組公告成績30分鐘內補齊手續,向仲裁委員會提出。
  • 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職員選手不得當場有向裁判不當抗議之行為。
  • 無論任何抗議之提出,比賽皆須按照原規定時間繼續進行,否則以棄權論。

第十七條 罰則:

  • 比賽期間,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等情事,經證實即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並追究行政責任,嚴予懲處。
  • 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或有不正當之行為或不服從裁判等情事,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該運動員所有比賽所得名次。

第十八條 注意事項:

  • 檢錄時間:

項目

檢錄開始時間

檢錄結束時間

抵達場地時間

徑賽項目

比賽前20

比賽前10

比賽前5

田賽項目

比賽前20

比賽前10

比賽前5

  • 檢錄結束時間一到即不再受理點名檢錄,遲到者視同放棄比賽,不得參加該場次之比賽。
  • 號碼布:選手於比賽全程須將號碼布佩掛在運動衣上之胸前、背後各一塊,不得佩掛於其他部位;跳遠可只用一塊,須佩掛在胸前;不按規定佩掛者,概不允許參加比賽。
  • 國小學生紅藍大隊接力棒次表:各班導師應於活動前1,與鄰班導師協調男女生人數後提交大會競賽紀錄組登錄。
  • 大隊接力搶道線設在起跑過第二個彎道後(約180公尺處),亦即大隊接力之第二棒跑過搶道線方可搶道,惟大隊接力第三棒之排列順序仍須按原檢錄單之順序排列。
  •     大會有權將本賽會各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個人資料、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活動上。
  • 各項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須經裁判長裁定停止比賽,否則仍須照常進行。如遇地震應於解除警報半小時內繼續比賽,原時間比賽之成績仍有效。

第十九條 附則:本規程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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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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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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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升旗頒獎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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