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詳參附件。
112學年親師生座談
1140901新生入學暨友善校園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