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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劉姿吟 - 人事室 | 2024-12-18 | 點閱數: 28

教育部102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065863號函及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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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img_112學年親師生座談

112學年親師生座談

img_114學年度升旗頒獎

114學年度升旗頒獎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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