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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姿吟 - 人事室 | 2024-02-20 | 點閱數: 221

本案表揚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經公開甄選聘用,支領月薪之代理教師。

餘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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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img_1121020校外演講_生命樂章

1121020校外演講_生命樂章

img_1121120台北市永樂國小交流

1121120台北市永樂國小交流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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