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
因上課無 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二、計畫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有需求請上網瀏覽。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 2100轉112)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8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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