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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公告 李采綾 - 教務處 | 2016-05-17 | 點閱數: 1743

大家好

轉知~培訓國小綜合活動教師36小時關鍵能力研習實施計畫」,請預定擔任105學年度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惟尚未取得36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依據: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50090105號

說明:

1.活動日期:
(一)北區1:105年7月6日(三)至8日(五),共3日。
(二)北區2:105年7月20日(三)至22日(五),共3日。
(三)南區:105年8月3日(三)至5日(五),共3日。

2.活動地點:
(一)北區1: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三樓禮堂。(二)北區2:花蓮縣吉安鄉太昌國民小學三樓禮堂。
(三)南區:花蓮縣瑞穗鄉富源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3.參加人員及報名應注意事項:每場次80人,3場次預計240人。
(一)本縣各公私立國小預定擔任105學年度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惟尚未取得36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請各校審慎推薦或指派人員參加。
(二)請各校教師於105年6月15日(星期三)前,(其他場次至遲於辦理前10日)上全國教師進修網教師研習系統網報名(網址:http://www3.inservice.edu.tw/)。
(三)承辦單位將以符合資格且完成繳交21小時線上研習證明之先後順序予以錄取。故完成線上報名教師,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數位學習平台(http://elearn.naer.edu.tw)參加綜合活動領域教師關鍵能力之理論課程21小時,取得線上研習時數證明,並完成校內核章後,直接寄達承辦學校(花蓮縣光復鄉光復國民小學)。
4.為達最佳研習效果,各場次均有名額限制,故學員若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及早通知承辦學校辦理取消,以便通知候補教師遞補參加。

5.本研習為產出型工作坊,參加學員請攜帶筆電。
6.研習時數:
(一)參加教師於研習活動期間准予公假,全程參與者並繳交研習作業,經檢核通過,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研習時數並頒發縣府核定之研習證書。
(二)參加教師於參與本實體研習過程中,請假若超過2小時,則由承辦學校核實審核並核發研習時數,不發給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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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img_112學年親師生座談

112學年親師生座談

img_1130427親職教育活動

1130427親職教育活動

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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