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推薦送件,請於4/28前送交學輔處怡燕,謝謝!
主辦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承辦單位: |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
說 明: | 1.由學校將推薦人員資料寄送縣府指定承辦學校,將(附件三推薦書、家庭互動照片黏貼 表)於105年4月2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具函送至花蓮縣鳳林鎮林榮國民小學金于琪主任(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安街2號)參加縣內複審。 2.複審:由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或指定承辦學校邀集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決審會,並得邀請各初審單位代表列席說明。 3.複審會就各初審單位提報之名單,於105年5月4日(星期三)審查決定慈孝家庭楷模。 4、獎勵與表揚:獲獎家庭楷模於5月15日(星期日)於「花蓮縣105年度慈孝家庭楷模表揚」典禮中公開表揚,並致贈獎狀及獎金(品)各1份。 |
附件檔案: | 子職教育-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doc |
1130427親職教育活動
1130117惜福感恩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