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
依據107年1月18日台內民字第1071100399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預定選拔全國30名孝行楷模,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名額為1名,受推薦者致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
三、 |
本縣孝行獎預定初選名額為6名,由訪查員審查評定後推薦1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另本縣孝行獎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函文通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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