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071850號 |
主旨: | 函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06823號公告修正,並自112年4月1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36934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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