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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若竹 - 學輔處 | 2016-03-18 | 點閱數: 1512

老師好: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舉辦「我繪租稅」書籤繪畫比賽,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有意願報名的學生到生教組登記報名,謝謝!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105年度國中小學生「我繪租稅」書籤繪畫比賽辦法

一、時間:即日起至105513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組別及對象:

  • 書籤比賽國中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生。
  • 繪畫比賽:國小高56年級年級、國小中34年級年級、國小低12年級年級,共3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生

三、比賽辦法:

  • 作品主題:以公用事業自1051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消費購物使用載具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之環保觀念、誠實納稅造福國家社會、稅收的用途、檢舉逃漏稅、稅務反詐騙、便捷服務措施及多元化繳稅方式等租稅題材為範圍自訂題目,將租稅知識融入書籤或繪畫作品。
  • 採個人創作並以收件方式辦理評選。由縣內各國民中、小學自行甄選優秀代表作品至多10件或個人自行送件參賽,每位同學參賽作品最多以1件為限;參賽作品不得為聯名創作,違者不列入評選。
  • 作品規格
    1. 書籤比賽:紙張大小不超過8x20公分,以單面為主,媒材不限,可依原創需要修剪小卡造型。
    2. 繪畫比賽:參賽作品規格為B3/39.3cmx54.5cm)紙張,直式或橫式不拘,畫材不拘,以四格漫畫或全版圖畫呈現均可。
    3. 作品圖畫及文字內容不得利用電腦列印,不得臨摹或成人加筆
  • 收件日期及地點:請於105513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資料表(如附件1)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右下角後連同報名表(如附件2)一併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局(企劃科)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9號,信封請註明「參加書籤/繪畫比賽」字樣
  • 參考資料:地方稅宣導手冊、租稅常識及宣導短片請參考本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四、作品評審及評分標準:

  • 評審:聘請專家3人擔任評審委員,分組評審;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處理
  • 評分標準:
  1. 租稅主題內容占40%每件作品需以租稅或無實體電子發票為主題。
  2. 創意情節35%依作品之創意性、想像力及創作手法等進行評比
  3. 構圖與技巧占25%針對畫面的構圖、色彩運用、和諧度,整體藝術美感等進行評分
  • 總得分排名相同,以「租稅主題內容」項目得分高低作排名標準,仍同分則分別依次按「創意情節」、「構圖與技巧」作排名標準。

五、獎勵及條件:

  • 凡參加比賽之學生、指導老師均致贈紀念品1份(指導老師重複者,參賽紀念品1份為限)。
  • 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
  • 各組分別錄取,每組13名各取1位,佳作各取7名,並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獎額如下表:

名次

國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低年級組

1

獎金2,500

獎金2,000

獎金2,000

獎金2,000

2

獎金2,000

獎金1,500

獎金1,500

獎金1,500

3

獎金1,500

獎金1,000

獎金1,000

獎金1,000

佳作7

獎金500

獎金500

獎金500

獎金500

六、成績公布及領獎:比賽結果於105622日前公布,獎金、獎狀及紀念品郵寄至學校,委請學校公開頒發以資表揚。

七、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且未參加過類似比賽之新作,無抄襲、一稿數投或曾經公開刊登發表等情事,違者主辦機關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作品不另退還),並追回所有獎金、獎狀
  • 參加作品原件於送件參賽後,無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還,作品版權及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如經選刊或編印海報、公開展示參賽作品等,不另行通知也不得額外要求給付費用
  • 得獎名單公布後,依參賽報名表資料將獎金、獎狀隨同公文郵寄送達各得獎人之學校,由學校轉交予得獎學生
  • 參賽者應遵照本辦法之規定,並遵守比賽結果之最終決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 各獎項所得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 活動聯絡人:梁雅雯、李慧莉小姐,電話:03-8226121轉分機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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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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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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