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招生辦法
一、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
(二)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二、登記資格
(一)大班---年滿5足歲幼兒(104.09.02~105.09.01)。
(二)中班---年滿4足歲幼兒(105.09.02~106.09.01)。
(三) 小班---年滿3足歲幼兒(106.09.02~107.09.01)。
三、招生名額:扣除本校直升名額,110學年度預計以上年齡共招30名新生。
四、入園順序
(一)凡幼兒符合本縣公立幼兒園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須繳驗證明文件,得於招生名額內申請優先入園。
1.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幼兒。
4.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
(二)本校編制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
(三)未具上述各項條件之一般生。
五、辦理方式
(一)登記事宜
1.登記日期:110年6⽉1⽇⾄6⽉5⽇(8:00-11:00;14:00-16:00)(不含週六、日)。
2.登記地點:本校西門口(太昌村明義五街1號)。因應花蓮縣準三級防疫警戒,家長不進入校園,以維護親師生之健
康。
3.登記方式:繳交戶口名簿影本,及填寫完備之幼兒新生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未滿額及滿額抽籤事宜
1.若名額未滿時,則無需辦理抽籤事宜,並繼續受理新生登記至額滿為止。
2.若登記人數超過核定招生總人數,則進行抽籤
(1)抽籤時間:6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進行公開抽籤並依抽籤先後次序遞補,並列出備取生。
(2)公告錄取名單:抽籤後隨即公布錄取名單。
(三)報到日期:因應防疫警戒,報到日期將再另行通知。
六、聯絡電話:太昌附幼03-8571746轉117幼兒園李主任。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