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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李采綾 - 教務處 | 2016-05-12 | 點閱數: 945

大家好

轉知~104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甄選計畫一案,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依據: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50086615號

說明:

1.本甄選作業分3階段(詳如附件),說明如下:
(一)初審階段:各校於本(105)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複審階段:各縣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及國私立高中職3所中心學校於本(105)年8月15日完成,並於本(105)年8月31日前提送臺北市立大學參加決審作品。

  (三)決審階段:教育部於本(105)年10月15日前完成。
2.請貴校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加甄選,並於105年7月15日前將參賽作品逕送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明義國小),彙整後辦理複審作業。
3.參加甄選獎勵:
(一)凡經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複審推薦參加決選者,核予本縣獎狀1紙。
(二)甄選參加證明:凡參與決審者,由決審辦理單位發給甄選參加證明。持有證明並符合資格者,可優先獲推薦參與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檔案課程講師之培訓。
(三)獎狀和獎座(牌):特優、優選者,均可獲頒教育部獎狀乙幀,和獎座(牌)乙座(面)。佳作者可獲頒教育部獎狀乙幀。
(四)稿酬:特優者最高可獲新臺幣萬元;優選者最高可獲新臺幣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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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簿(111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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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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