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花蓮縣政府環境綠美化苗木申請開始囉! 時間:108年10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 對象:縣內各機關學校、社區團體單位、本縣縣民。 數量:公家機關、學校及社區團體單位以100株為限,申請時請檢附公函或相關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本縣縣民:以20株為限,申請時請檢附土地所有權影本或其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土地所有權應與申請人相符)。
* 申請表及苗木種類如附件,請需要的同仁自行提出申請,謝謝!
112學年升旗頒獎
1121020校外演講_生命樂章